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广元舒之恒鞋业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制鞋车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 |
警告 |
2021.4.16 |
2 |
苍溪县华宇建材厂 |
未按照规定,定期对砖厂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 |
警告 |
2021.4.16 |
3 |
苍溪县陵江镇文焕村卫生室 |
未经批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的行为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2021.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