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规定,我局对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开展了检查评估,现将检查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经检查评估合格,准予继续办学的学校为:
苍溪县恒昌电脑职业培训学校;
苍溪县育才职业培训学校;
苍溪县工程机械技术培训学校;
苍溪县青年职业培训学校;
苍溪县艺才职业培训学校。
特此公告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