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元坝景杰大景口腔诊所 |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贰仟元(2000元) | 2021.6.30 |
2 | 苍溪县金上主题酒店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客房服务、未按照规定对室内空气和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四川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第八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 | 2021.6.30 |
3 | 苍溪县新世佳酒店 | 未按照规定对室内空气和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四川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第十二条第三款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