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毅、周鹏、张子宇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的“关于在我县中小学校落实手机禁止进课堂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针对你们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我局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全县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会,并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转发至全县各中小学,要求深入解读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精神,对照学校管理工作及时自查自纠,加大推进落实力度。2021年6月4日,我局印发《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的通知》(苍教科〔2021〕89号),明确要求家长加强孩子手机管理,再次对中小学生手机(电话手表)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校园需求的,需经家长同意,交班主任登记,进校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离校时再统一领回,禁止带入课堂。为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倡议广大家长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负有监督职责,如无刚需,不要为孩子配备手机,若必须配备则给孩子配备只限于接打电话功能的电话手表。二是加强沟通引导。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三是培养课外兴趣。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课外特长兴趣,如球类运动、乐器、书法等,节假日可让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或公益活动。四是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家长应做到尽量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要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全县学校“五项管理”落实的指导和检查,严格全县中小学手机管理,确保“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
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桥生 联系电话:0839-5222895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