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台观道教遗址等8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云台观道教遗址等8处第九批省级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云台观道教遗址、大获城遗址等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为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
一、云台观道教遗址
保护范围:以“云台观道教遗址”古庙为中心,往东50米至东观包,往西30米至炼丹洞,往南50米至雷神洞,往北50米至农户住地。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向东100米至东观凸,向西200米至舍身崖,向南100米至书岩,向北200米至王莽地。
二、徐家祠堂
保护范围:以祠堂内院中点为中心,向东23.2米至祠堂坪,向西23.2米至蜘蛛石,向南33.5米至国有林,向北33.5米至农户庄稼地边。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四面各向外延伸5米。
三、苍溪县委苏式办公楼
保护范围:以屋檐滴水为界,内括两栋建筑,东西长113米,南北宽58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南北两面各向外延伸20米。
四、大获城遗址
保护范围:以“玄庙观”正殿为中心,向东115米,向西125米,向南210米,向北270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四面各向外延伸20米。
五、三堆石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院坝榆树为中心向东26米至文建德住房后壁,向西37米至苟兴华房屋后壁,向南27米至苟勇均房屋后壁,向北25米至公路内线。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
六、苍溪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战役指挥部旧址
保护范围:建筑屋檐滴水内,东南至西北长9米,东北至西南宽13.5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东北外延23米,西南外延8米,西北外延17米。
七、苍溪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战役后勤保障旧址
(一)红四方面军军械修理所旧址
保护范围:以建筑临校操场面正中第一层开门处为中心,北至学校知行楼一层立柱处11.8米,向南13.8米至向兴财房屋后壁处,向东20米至场街处,向西20米至学校操场处。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二)王渡红三十军造船厂遗址
保护范围:以“造船厂遗址”为中心,往东300米至原桂花村一组小桥,往西400米至小岩滩,往南50米至竹林边缘,往北200米至通乡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东、南、北三面各延伸50米。
八、苍溪红三十军驻地旧址
(一)红三十军政治部旧址
保护范围:以正厅中轴线中心点为中心,向东20米至晒坝边砖瓦窑,向西20米至组道路入口,向南25米至院坝,向北25米至祠堂田边。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四面各向外延伸10米。
(二)红三十军医院旧址
保护范围:整个陈家老屋建筑占地东南至西北长36米,东北至西南宽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基础上,东南面向外延20米,东北和西南面各向外延15米,西北面向外延10米。
(三)红三十军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以建筑内院石柱为中心,向东72米至坟包,向西72米至院坝,向南26米至苏泥学、张云住房,向北26米至张磊住房。
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范围的基础上,四面各向外延伸30米。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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