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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澳元坝气田水处理站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

发布机构:四川兴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8-02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四川兴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四川兴澳元坝气田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兴澳元坝气田水处理站项目

建设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大坪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一套日处理能力800立方米的气田水处理装置及配套的公共辅助设施,气田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兴澳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总

电子邮箱:26258421@qq.com

联系电话:1389667762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环球中心N1-1710

邮编:610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28-84397567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邮编:610021

电子邮箱:37929448@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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