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元飞203H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首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元飞203H井地面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
5、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6、建设内容:建设元飞203H井组至元坝205-2站天然气内部集输管线,线路全长约1.69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联系人:练工
联系电话:18628150938
邮箱:402697357@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32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四街199号A栋12层
联 系 人:苟工
联系电话:18408298603
电子邮箱:80541181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