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视频解读: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
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
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基层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站在群众和企业角度,更多公开民生类和服务类信息,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透明,更好满足基层群众所需所盼。
——坚持标准引领,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着力推动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在我县实施,进一步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流程,创新举措,建好用好工作平台,高效、准确、便捷提供政务信息。
——坚持统筹协调,按照“以点带面、分段实施、同步推动、全域覆盖”原则,县级部门、乡镇、村(社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7月底,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全面建成,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建设,政务信息资源集约共享,基层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决策、政务服务有机融合,推动基层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1.建立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制度。完善《苍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有关会议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
2.提升群众参与度。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苍溪发布”政务微信、“V苍溪”政务微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通过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拓展群众参与渠道,增强群众参与效果。
3.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县级有关部门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政务协商事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4.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调整完善,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
5.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6.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7.深入推进办事服务事项公开。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
8.统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社分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
9.依法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拓展完善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提高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10.提升为民办事服务质效。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评估制度,依申请公开答复结果满意度测评制度。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11.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
12.加大回应关切力度。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13.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智慧农业、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行业领域专项工作平台,建设苍溪县智慧政务平台,实现政策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4.加强政务信息集约共享。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主动公开内容。实现集中管理、共享共用。
15.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8月—9月底)
1.制定工作方案。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调研,结合实际,成立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制定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2.召开动员大会。筹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底)
1.按照“4+3+2+N”示范引领模式,确定龙山镇、元坝镇、岳东镇、东青镇4个乡镇,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县级部门,陵江镇西城社区、回水社区2个社区,其余乡镇各选定一个村(社区)作为试点,按照相关要求,打造成为全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样板,力争带动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成为全省特色名片。
2.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紧盯时间节点、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完善阶段(2021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
1.2021年11月底前对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12月底前督促整改完成。
2.2022年5月底前对全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6月底前整改完成。
(四)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
各单位围绕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等,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形成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报告,总结有特色亮点、值得推广的单项工作经验,逐级上报,并向社会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定期与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二)提高队伍素质。组织基层干部、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通过实际工作锻炼、检验完成任务能力,培养发现优秀人才。
(三)加强督促考评。县政府办公室要主动指导帮助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按照国家部委标准指引、四川省政务公开9项地方标准等有关要求推进实施。组建联合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邀请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开展评议,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落实。
附件:1.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
附件1
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
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任 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郭金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罗莉萍 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委群工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苍溪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县委保密机要局、县目标绩效中心、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国资事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国农区办、县人防办、县红十字会、县档案馆、县残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3—5名人员成立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专班,按照“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原则具体落实推进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属临时议事机构,在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附件2
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
能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解决有关事项;听取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推进落实情况;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金桥,副县长罗莉萍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县委编办、县委群工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执法局、苍溪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县委保密机要局、县目标绩效中心、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档案馆、县残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指定的其他人员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政府领导。
(二)各牵头部门每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书面(电子档)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至各牵头单位并督促抓好落实。
(三)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组织联合工作组,赴各单位检查工作推进进度,召开评估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并研究解决措施。
附件3
苍溪县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
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分解及进度安排
序号 |
重点工作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完善《苍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有关会议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0月底 |
2 |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苍溪发布”政务微信、“V苍溪”政务微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通过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拓展群众参与渠道 |
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 |
2021年12月底 |
3 |
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4 |
确定政务协商事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
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 |
5 |
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调整完善,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统一向社会发布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6 |
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
县司法局 |
县政府办公室、各规范性文件起草牵头部门 |
持续推进 |
7 |
梳理并主动公开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 |
县发改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经信局等负责规划编制的县级部门 |
持续推进 |
8 |
主动公开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持续推进 |
9 |
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县应急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卫生健康局 |
持续推进 |
10 |
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 |
县司法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行政执法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11 |
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12 |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13 |
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14 |
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15 |
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社分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推动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
县行政审批局 |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1年12月底 |
16 |
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档案馆、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2021年12月底 |
17 |
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拓展完善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机制,规范答复文书 |
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8 |
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
县行政审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19 |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评估制度,依申请公开答复结果满意度测评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20 |
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借力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县互联网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
2022年2月底 |
21 |
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 |
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22 |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审计局、县目标绩效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1年12月底 |
23 |
结合智慧农业、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行业领域专项工作平台,建设苍溪县智慧政务平台,实现政策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5月底 |
24 |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主动公开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府办公室 |
2022年4月底 |
25 |
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3—6月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