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纲”)。在9月27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黄晓薇与有关部门同志介绍了相关情况。
“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两纲’分别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领域;充实完善了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增加了‘儿童与安全’领域等。”黄晓薇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全面发展;保障均等享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资源保障和供给模式创新,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均等化,重点解决妇女儿童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夯实发展基础,优化生存发展环境,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发展基础设施条件;坚持儿童优先,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将在政策、培训、服务、保障等方面综合发力,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聚焦女大学生重点群体,围绕到企业就业、基层就业、灵活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举措。与此同时,着力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要把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为落实“双减”任务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家庭要充分发挥‘第一所学校’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社会要发挥学生成长实践大课堂作用,统筹利用好社会各类资源,为强化实践育人创造有利条件。”(记者 杨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