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 :万元
项 目 名 称 |
苍溪县陵江二小分校(三清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一期) |
投资计划 |
合计 |
上级专款 |
县财政安排或配套 |
单位 自筹 |
农户 自筹 |
举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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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6.48 |
5486.48 |
548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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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 |
苍溪县三清小学校 |
施工单位 |
四川九歌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 |
陵江镇三清社区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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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勘 察 单 位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首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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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控 制 价 |
4531.35 |
中标价 |
4205.16 |
申请变 更情况 |
估算金额 |
占中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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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 |
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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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变 更 情况 |
施工单位申报 ,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审核的申请变更明细项目 、原因 、变更工程量及价款计算依据 |
陵江二小分校(三清小学)及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一期)根据财评会审意见,为节约投资,一期不考虑场地内道路,由二期设计优化调整,取消道路靠综合楼部分C20砼挡土墙。在抗滑桩施工过程中,居民以自己房屋紧邻用地红线,抗滑桩离房屋太近,影响道路通行及人员安全为由,强烈要求调整原设计方案。后经地勘、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单位现场会商,决定调整抗滑桩位置。具体变更如下: 一、工程量不变: 1.原边坡支护方案中E1至E7号支护桩段往运动场方向平移2.2米,其余桩长、配筋等与原方案相同; 2.对运动场东侧挡墙位置进行调整,其高度、做法及尺寸均按原设计执行; 3.E1桩和北侧桩之间的桩间板、E1至E8之间的桩间板现调整为均采用原设计Ⅱ型桩间板。 二、工程量减少: 由于主体设计有变化,取消原幼儿园南侧挡墙,即L至M段路基支挡。 以上工程量减少26.84万元。 三、工程量增加: 1.新增运动场东侧坡道路基支挡,挡墙高0.5米至4.85米,总长约49.15米,即L1至L4段; 2.新增E1至E7段支护桩顶防撞墩,长约30米,设置于冠梁顶中部; 以上工程量增加14.39万元。 以上预算总金额减少12.45万元。 |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