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俊峰 耿旭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苍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刘俊峰为苍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三年);
牟 斌为苍溪县民政局局长。
免去
耿 旭的苍溪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