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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2021.10.25)

发布机构: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1-10-25 字体: [ ]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浩轩保健养生馆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工作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罚款200元 2021.10.22
2 苍溪县原始美容院 1.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美容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美容工作。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警告,合并罚款1250元 2021.10.19
3 苍溪杨军中医(综合)诊所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2021.10.22
4 苍溪县月山乡卫生院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20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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