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0月19日,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苍溪县四槽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四槽沟小流域实施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建设内容、措施布局、措施设计等编制内容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同意实施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苍溪县四槽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区总面积49.85k㎡,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面积24.79 k㎡。
二、四槽沟小流域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同意该项目在河地镇高晨村、地干寺社区、红琳村、何家梁村、龙马村、两河口社区、兴华村、国庆村、龙固村、龙寨村、玉宝村、天主村、榨垭村、天灵村等14个村实施(原河地乡白山、地干、晨光、高坪、何家梁、红树、琳琅、龙马、茂兴、天主、玉宝、中华、庄子等14个村和原双河乡国庆、龙寨、塔山、天灵、玉涧、榨垭、龙固等7个村),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79 k㎡。主要建设内容:坡改梯19.67h㎡,封禁治理1476.49h㎡,保土耕作982.55h㎡,修建截排水沟3.924km,蓄水池12口,沉沙凼36口,田间道路4.958km,整治山坪塘3口。按批复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三、四槽沟小流域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符合有关规定
同意总投资902.5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67.65万元;地方配套34.89万元。
四、四槽沟小流域实施方案综合治理的保障措施可行
项目区所涉及的乡(镇)、村组要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3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国家资金专项使用。
五、同意四槽沟小流域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设管理方式
在项目实施中,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保〔2019〕60号)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附件: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苍溪县四槽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措施任务及投资计划表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