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茶店供水站) | 生产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500元 | 2021.11.1 |
2 |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东溪供水站 | 生产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1000元 | 2021.11.3 |
3 |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桥溪供水站 | 生产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 罚款200元 | 2021.11.3 |
4 | 苍溪县歧坪镇友元宾馆 | 1.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住宿经营活动;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住宿工作。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第(一)项、三十四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1200元 | 2021.10.29 |
5 | 苍溪云峰韩正荣中医诊所 | 未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未经核准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2021.11.7 |
6 | 苍溪县云峰镇东柏村卫生室 | 未建立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无预检分诊登记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警告 | 202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