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2021年度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1-12-01 字体: [ ]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机动车停放

服务收费

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

临时停车服务收费: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

1.小车3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

2.客货车5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

3.其它车辆(1)两轮摩托车1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0.50元);(2)三轮摩托车2元/车·4小时内 (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 )

二类区域收费标准:

1.小车2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

2..客货车5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

3.其它车辆(1)两轮摩托车1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0.50元);(2)三轮摩托车2元/车·4小时内(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00元)

川发改价格〔2018〕332号

苍价发〔2012〕37号

授权市

县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

事务部门

政府定价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除外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苍发改价格〔2016〕3号

苍发改价格〔2016〕9号

苍发改价格〔2019〕7号

苍发改价格〔2020〕1号

苍发改价格〔2020〕14号

苍发改价格〔2020〕31号

授权市

县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国有资产事务部门

政府定价


交通服务收费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拖车收费

基价(五公里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1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8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2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2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35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15元;六类车15吨以上400元,每增拖1公里加收20元

川价字费﹝2000﹞5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吊车收费

基价(作业4小时内):一类车1吨以下(含1吨)2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40元; 二类车1吨至3吨(含3吨)2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50元;三类车3吨至5吨(含5吨)3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60元;四类车5吨至10吨(含10吨)3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70元;五类车10吨至15吨(含15吨)40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80元;六类车15吨以上450元,每增加作业1小时加收90元

川价字费﹝2000﹞5号

省价格

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交通服务收费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1.车辆清洗费:大型20元/辆次; 中、小型10元/辆次
2.车辆清洁费:大型10元/辆次; 中、小型5元/辆次
3.车辆停放费:小型2元/辆次、每8小时;中型5元/辆次、每8小时; 大型10元/辆次、每8小时;豪华高级客车(购车价在80万元以上)20元/辆次、每8小时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1.一级站:一档2元/票;二档1.5元/票;三档1元/票

2.二级站:一档1元/票;二档0.5元/票

3.三级站:一档0.4元/票;二档0.2元/票


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定价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县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县城区:县城居民按户计收,收费标准为5元/月·户

川办发〔2006〕28号

苍价发〔2011〕53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政府定价


县城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县城区: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3元/人·月

2.交通运输工具:2.00-10.00元/车(辆)·月

3.生产、经营、维修等经营场所:

(1)餐饮业(含宾馆餐厅、屠宰(加工)业、洗车场: 1元/m2·月

(2)美容美发(理发)、歌舞厅、酒水吧、茶楼(音乐茶座)、按摩、浴脚、电影院、宾馆、住宿部、医院住院部、小型加工业、修理业、维修厂(场):0.8元/m2·月

(3)建筑、拆迁施工工地(一次性收取):3.5元/m2

(4)日用百货及其它经营场所(含各种专业市场内摊点):0.5元/m2·月

(5)展销会、临时抽奖、外来文艺演出:3元/m2·天

(6)流动性、临时性经营摊点:1元/m2·天

(7)自运垃圾到处理场: 40元/吨

(8)委托运输垃圾到处理场:60元/吨

川办发〔2006〕28号       广府发〔2016〕17号

苍价发〔2011〕53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政府定价


乡场(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苍价发〔2005〕123号

苍发改函〔2014〕33号

苍发改函〔2014〕34号

苍发改函〔2014〕35号

苍发改函〔2019〕4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政府定价


乡场(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苍价发〔2005〕123号

苍发改函〔2014〕33号

苍发改函〔2014〕34号

苍发改函〔2014〕35号

苍发改函〔2019〕4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政府定价


公共事业服务收费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

维护收费



1.主终端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用户: 23元/月·户;农村居民用户:22元/月·户
2.副终端收费标准:以户为单位计算,第一台6元/月,第二台4元/月,第三台及以上每台2元/月


川发改价格〔2019〕214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文化广电新闻部门

政府定价


殡葬服务收费

殡葬延伸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广价费〔2018〕61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指导价

殡葬用品除外

殡仪服务遗体停放收费

1.大悼念厅

开空调43元/小时,不开空调32元/小时

2.中悼念厅

开空调27元/小时,不开空调 22元/小时

3.小悼念厅

开空调21元/小时,不开空调 18元/小时

4.简易悼念厅

开空调13元/小时,不开空调 11 元/小时

苍价发〔2004〕175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公墓

收费

公益性公墓墓穴收费

公益性公墓分级收费标准:

1.特级公墓:2935元/穴

2.一级公墓:2596元/穴

3.二级公墓:2258元/穴

4.三级公墓:1919元/穴

5.四级公墓:1580元/穴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苍发改价格〔2020〕20号

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定价


公墓维护管理收费

公益性公墓分级收费标准

1.特级公墓:78元/穴.年

2.一级公墓:70元/穴.年

3.二级公墓:60元/穴.年

4.三级公墓:50元/穴.年

5.四级公墓:42元/穴.年

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

圣天公墓:70元/穴.年

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

苍发改价格〔2020〕20号

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定价


公办基本养老服务收费

苍溪县社会福利院经济困难老人托养收费

1.床位费:200元/人·月

2.护理费:1)特级护理1200元/人·月 2)一级护理700元/人·月 3)二级护理400元/人·月

3.公杂费:80.00元/人·月

苍发改价格〔2015〕17号

授权市县级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定价

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年人入住,实行免费政策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垄断性交易

平台服务收费


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以拍卖方式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拍卖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3.5%;100-500万元,费率 3%; 500-1000万元,费率2.5%;1000-5000万元,费率1.5%; 5000-10000万元,费率1%; 10000-100000万元,费率0.5%; 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1%

川价发﹝2006﹞229号

川发改价格﹝2015﹞86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政府定价


公证服务

收费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21〕393号

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司法鉴定

服务收费

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价格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定价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住房物业

管理收费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1.已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含保障性住房)小区:普通住宅小区:最高不超过0.60元/平方米·月;电梯住宅小区: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

2.新建的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一小区一价格”,经成本调查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苍发改〔2021〕80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危险废物

处置收费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

1.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按实际开放床位数计收。其中:(1)二级及以上医院为2.00元/日·床;(2)二级以下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为1.50元/日·床

2.无固定床位的诊所、医院门诊部、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机构按包月方式计收,医务人员少于5人的(或诊所面积小于100平米的)为每月100元,医务人员5人以上的(或诊所面积大于100平米的)为每月200元

3.特殊医疗机构(如血液采集机构)按医疗废物产生量计收,收费标准为2.00元/千克

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

广府发〔2012〕18号

广发改〔2015〕16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卫健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其他危废处置收费

按省定标准执行:


1.可综合利用特殊危废类:≦3元/千克
2.废弃剧毒化学品类,≦1元/克
其他废弃化学品类,≦20元/千克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8元/千克
4.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类,≦3元/千克
5.其他危险废物类,采用焚烧工艺无害化处置的≦5元/千克,固化+填埋方式无害化处置的≦4元/千克


川发改价格〔2011〕1776号

广府发〔2012〕18号

广发改〔2015〕16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政府指导价


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


1.县城 : 55元/头

2.乡镇

(1)具备机械化设备或半机械化设备: 58元/头

(2)简易设备:40元/头

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

苍发改价格〔2014〕22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农业部门

政府定价

暂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待《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修订后,按新规定放开


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收费


1.苍溪·梨文化博览园门票价格20元/人·张

2.苍溪·梨文化博览园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

(1)轿车2元/辆次

(2)中巴3元/辆次

(3)大巴5元/辆次

(4)摩托1元/辆次

苍价费〔2006〕122号

苍价费〔2007〕16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农业部门

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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