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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1-11 字体: [ ]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11号)要求,县应急局牵头,会同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对2020年3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回头看”督导评估。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广明如意城“6·17”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广明如意城“6·17”一般触电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广明如意城“6·1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县级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0年10月12日,县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苍溪广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4日,苍溪广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2.2020年8月27日,县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16日,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3.2020年8月4日,县住建局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吴远杰,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由县应急局给予其罚款18195.48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4日,吴远杰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2.车丕军,四川鑫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明如意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由县住建局依法给予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4日,车丕军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3.2020年9月21日,县住建局党组对县质安站监督二室原负责人向小玲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4.2020年9月23日,县住建局总工程师蹇秋声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四川阆中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汲取了“6·17”一般触电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完善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充足安全监管人员。加强了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并做了维修保养记录。加强了对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特种作业现场安全监护。

(二)苍溪广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化了安全管理举措,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三)四川鑫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

(四)县住建局和县质安站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的在建房屋建设工程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结合“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项目班子配备情况、特种作业单位及人员资质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施工行为。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苍溪县王渡渡改桥项目“6·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苍溪县王渡渡改桥项目“6·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苍溪县王渡渡改桥项目“6·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县级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0年10月10日,县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四川中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26日,四川中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2.2020年10月30日,县交运局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2020年11月21日,县公路养护中心向县交运局作出深刻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郝志斌,四川中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渡渡改桥项目部项目经理。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由县应急局给予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26日,郝志斌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2.赵现利,中公交通监理咨询河南有限公司王渡渡改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由县交运局给予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12日,赵现利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3.2020年11月13日,县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任小刚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4.2020年10月26日,县交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德卿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检查。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县交运局和县公路养护中心认真分析本次事故发生原因,举一反三,以案为戒,于2020年7月4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鹏组织召开交通在建工程安全警示工作会,向所有交通在建工程的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通报了此起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进一步指示要求。2020年10月10日,局党组会再次剖析事故原因,通报了事故处理意见,并就交通在建工程的安全教育、规范程序、人员履职、行政执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由于事涉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相关建设单位撤场,且无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故未对责任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县交运局和县公路养护中心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提出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县级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1年3月26日,县应急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董伯渠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4月16日,董伯渠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2.2021年5月10日,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3.2021年3月30日,县经信局会同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限期隐患整改实施方案》(苍经开发〔2021〕28号),对该企业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1年3月15日,苍溪经开区管委会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苟武昌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2021年3月20日,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安全环保科科长庞禾向苍溪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2021年4月21日,苍溪经开区管委会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天勇向苍溪经开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由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对其进行组织处理,现已调离原工作岗位。

4.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何斌已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吸取了事故教训,建立了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针对生产车间、库房等安全风险突出的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通过增加安全标识、清理杂乱物等方式,消除一大批事故隐患。强化了安全生产投入,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采购了安全防护用品,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苍溪经开区管委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根据事故调查中暴露出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等问题,苍溪经开区管委会更新完善了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清单,对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再明确;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4月19日,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对园区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发生后,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安排部署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及时整改闭环。针对事故调查存在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四川懂食帝科技有限公司“12·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限期隐患整改实施方案》(苍经开发〔2021〕28号),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督促企业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县经信局配合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召开规上工业企业安全警示教育座谈会,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检查和系统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并消除了一批隐患,确保了规上企业安全平稳运行;强化安全管理关。在培育规上企业时,将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培育的重要参考,对安全意识淡薄,且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不予申报技改项目资金。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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