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溪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排名、面试入闱人员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排名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内到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人才服务厅(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于2022年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依次递补。请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做好可能替补的准备,因联系电话不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报考信息表》丢失了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19日前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且在学信网上打印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日期在资格审查前5日内视为有效)。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苍溪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缴费及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资格复审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及要求
面试暂定于2022年1月22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当天无法到达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疫情防控
1.请考生提前主动申领天府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状态。
2.所有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均应佩戴好口罩,主动扫场所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纸质、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省外人员抵广或抵苍时应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后还需立即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考生有以下情况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28天内有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天津市、郑州市、深圳市、宁波市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或有病例报告地区(暂未划定风险区)所在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旅居史的人员;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黄码居家健康监测未满14天的人员;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已治愈出院、已解除集中隔离尚在随访管理的人员;14天内健康状况异常未治愈及未排除患传染病的人员;其他尚在隔离管控、社区管理、不聚集管理的人员;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若上级对相关疫情管控政策有动态调整的,按最新的要求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7.考生赴考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8.请考生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及各地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并认真评估行程。如隐瞒行动轨迹,对疫情防控造成负面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咨询、复审联系电话(区号0839):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223692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中要求的事项执行,不再电话通知,逾期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苍溪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