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2-01-17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涉及公示公告、专项资金、重大项目、预算及“三公”经费等多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并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发布信息丰富网站内容,为网站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执行“填报、初审、审发”的三级信息审核管理制度,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各股室之间协调联系还需要加强,部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一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培训指导。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核心,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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