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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水利局关于对苍溪县张唤路张王至唤马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批复

发布机构:苍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2-01-19 字体: [ ]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送审《苍溪县张唤路张王至唤马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受理(编号:20211228164720001)。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苍溪县张唤路张王至唤马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张王社区,与苍旺公路平交相接,沿既有Y065乡道向北经玉台村、金鹤村、高清村,终点位于唤马镇东岸,与既有065乡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相接,路线全长为7.051km。

本项目路线全长7.051km,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抗震标准为Ⅵ度,设计洪水频率为1/25,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总投资5466.9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092.2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本工程占地面积12.82hm2,其中永久占地10.36hm2,临时占地2.46hm2。占地中主体工程区占地10.36hm2,弃渣场区占地2.05hm2,施工场地区占地0.1hm2,施工便道区占地0.31hm2;占地类型中耕地2.90hm2、林地2.26hm2、其他土地4.00hm2,交通运输用地3.66hm2

本项目计划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竣工通车,总工期12个月。

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11.53万m3(其中表土剥离1.55万m3),回填土石方总量3.72万m3(其中绿化覆土1.55万m3),弃渣7.81万m3(松方10.39万m3),废弃土石方运往弃渣场集中永久堆放。

二、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资料较翔实,工程及项目区概况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基本清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深度的深度,可作为下阶段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平均侵蚀模数约为410t/km2·a,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所在地广元市苍溪县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重要的敏感区域。

四、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项目地处西南紫色土区,其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五、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82hm2。本项目为线型工程,根据工程单元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2个防治分区。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预测,项目的建设扰动将产生土壤流失量755.74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187.6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68.14t。项目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05.32t,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88.94%,因此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是施工期;主体工程区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70.64t,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82.84%,因此水土流失的重点为主体工程区。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方法与监测频次、监测点布设。

七、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主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施工便道区和弃渣场区4个防治分区。

(一)主体工程区

1.主体设计措施

工程措施:主体工程在路堑地段设计边沟,排水沟采用矩形截面,底宽 50cm,深60cm,沟壁厚度为30cm,沟底厚30cm。边沟采用M7.5浆砌片石砌筑。共计6290m。

在填方边坡坡脚设计排水沟,排水沟采用矩形截面,底宽 50cm,深60cm,沟壁厚度为30cm,沟底厚30cm。边沟采用M7.5浆砌片石砌筑。共计1663m;主体工程在堑顶外5m处和边坡平台处设置截水沟,截水沟采用矩形截面,底宽 50cm,深50cm,沟壁厚度为30cm,沟底厚30cm。堑顶截水沟采用M7.5浆砌片石砌筑,共计357.5m。

主体工程在边坡平台处设置截水沟,截水沟采用矩形截面,底宽 25cm,深25cm,沟壁厚度为25cm,沟底厚25cm。平台截水沟采用M7.5浆砌片石砌筑。共计390m。

植物措施:主体工程在路基边坡采用撒播植草护坡、框格网植草护坡和三维网植草护坡,本工程共采取撒播植草护坡0.32hm2,框格网植草护坡0.74hm2,三维网植草护坡1.19hm2

2.方案新增措施

工程措施:

剥离表土1.0万m3;绿化覆土0.57万m3

临时措施:密目网覆盖22600m2

(二)弃渣场区

1.主体设计措施

工程措施:主体工程弃渣场坡脚处新建挡渣墙,结构型式采用重力式挡渣墙,材料采用浆砌片石砌筑,高为3m,墙外侧坡比为1:0.5,墙内侧坡比为1:0.5,墙顶宽1m。挡渣墙长40m,共使用浆砌片石300m3

主体工程在弃渣场四周布设了一条浆砌片石排水沟,防止洪水冲刷导致边坡失稳,排水沟采用梯形截面,底宽40cm,深80cm,边坡为1:0.5。排水沟共644.2m,共计采用浆砌片石347.9m3

植物措施:主体工程在弃渣场弃渣结束后采用撒播植草进行绿化,共撒播植草1.54hm2

2.方案新增措施

工程措施:

剥离表土0.43万m3,绿化覆土0.82万m3

临时措施:在弃渣场内的临时堆土场四周新增临时排水沟330m,排水沟采用0.4×0.4m土质排水沟,坡比为1:1;临时沉沙池1座,沉砂池采用砖砌沉砂池,型式:矩形断面,设计尺寸为底长2.0m×底宽1.0m×深1.5m,临时覆盖21000m2,临时拦挡330m。

(三)施工便道区

方案新增措施

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09万m3;绿化覆土0.12万m3

植物措施:植草0.31hm2

临时措施:新增临时排水沟7000m,排水沟采用0.4×0.4m土质排水沟,坡比为1:1;临时沉沙池2座,沉砂池采用砖砌沉砂池,型式:矩形断面,设计尺寸为底长2.0m×底宽1.0m×深1.5m。

(四)施工场地区

方案新增措施

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03万m3;绿化覆土0.04万m3

植物措施:撒播植草措施,共植草0.01hm2

临时措施:新增临时排水沟130m,排水沟采用0.4×0.4m土质排水沟,坡比为1:1;临时沉沙池1座,沉砂池采用砖砌沉砂池,型式:矩形断面,设计尺寸为底长2.0m×底宽1.0m×深1.5m,临时覆盖1000m2

八、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578.3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430.95万元,新增水保投资147.36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包括:工程投资费用14.44万元,植物措施费用0.15万元,监测措施费用13.34万元,临时工程费63.26万元,独立费用27.62万元,预备费11.8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67万元。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按照批复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水土保持措施建设。

十、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方案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该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的时间,做到即挖、即运、即填,减少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间,防止土石方二次调运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土石方在调运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遮盖等防护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洒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外购砂石料应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功能设施,须依法向国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十一、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苍溪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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