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教科局为深化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规范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行为,根据上级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实际,出台《苍溪县教科系统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十个一律”规定》,念紧纪律作风“紧箍咒”,要求全系统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苍溪县教科系统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十个一律”规定》明确,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公务接待在外签单的,一律由签单者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向学校推销商品或指定服务被查实的,一律由校长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越级请示汇报工作引发矛盾、影响团结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吃请一经查实的,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调整工作岗位、两年内不得晋职晋级。教师有偿补课一经查实的,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的,一律到农村缺编学校支教两年、两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降低年度绩效奖金等次、影响期不得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学校年度经费非正常赤字、基建项目未批先建的,一律实行学校财务提级县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