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广元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 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火葬区划定工作的通知》(〔2020〕170号)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民政局依照苍溪县现行行政区划,结合苍溪实际启动了全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划定工作。按照规定,现将《苍溪县火葬区调整方案(草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就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一、17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拟全部划定为火葬区。陵江镇、元坝镇、歧坪镇、东青镇、云峰镇、五龙镇、百利镇、白桥镇、亭子镇、鸳溪镇、永宁镇、唤马镇、漓江镇、白驿镇、浙水乡、白鹤乡、月山乡。
二、14个乡(镇)的36个村(社区)所辖区域拟划定为火葬区。岳东镇禹文社区、文林社区、双柏村、文庙村、太合村、盘龙村,龙王镇龙王社区、两河社区、新观社区、雍河社区,三川镇天观社区、三川社区,文昌镇白岩社区、文昌社区,高坡镇双凤社区、双石社区、三垭社区,东溪镇双田社区、北泉社区、宋水社区、石灶社区,龙山镇柏杨社区、鞍子社区、金斗社区、龙山社区、迎宾路社区,运山镇运山社区,石马镇红星社区,河地镇两河口社区、地干寺社区、双河社区,黄猫垭镇黄猫垭社区、龙洞社区,白山乡龙凤社区,桥溪乡三溪社区,彭店乡祥和社区。
三、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火葬区划定工作的通知》(〔2020〕170号)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将国家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等划定为火葬区”。拟将“四川苍溪国家森林公园(三溪口片区)”、“四川九龙山自然保护区”、“黄猫垭红色文化旅游区”所辖区域纳入火葬区范围。
四、除上述乡镇及村(社区)以外的其余区域为土葬改革区。
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4日止,意见和建议反馈联系人:杨石,联系电话:0839-6091433 联系邮箱:2765385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