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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02 字体: [ ]

图解: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

苍府办发〔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苍溪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一次、市委第八次和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关切和诉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促进苍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聚焦市场主体最关注的法治、成本、便利化等问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动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创新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使全县干部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市场环境、发展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实现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

1.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整合“一窗通办”,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实现“一窗进出、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员工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整合为一个环节办理,实现最快0.5个工作日办结。推行各环节事项全面共享实名验证信息,确保一次验证、全程复用,避免重复采集。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不含许可类)向乡镇下沉,2022年底前,委托21个乡镇(不含市场监管所所在乡镇)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不出乡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溪县管理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行开办企业“零成本”。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首次申领发票”由政府推行税控设备和首年服务费免单服务,确保开办企业“零成本”。提供营业执照、公章、发票(含税控设备)等免费快递送达、商业银行预约开户、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增值便利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

3.简化企业注销流程。依托企业注销服务平台,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通过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同步指引”,精简材料、压缩时间,实现市场监管、税务、社保注销“一网通办”,降低注销成本、促进资源优化重整。改革清税证明环节,提升注销效率,2022年12月底前实现普通注销4份材料即审即办(不含法定公告期45天)、简易注销2份材料即审即办(不含法定公告期20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

(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境

4.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程网办”,推广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的全面应用,全力推进“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在“多合一”办理的基础上,按照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现有审批事项,将施工许可申请所需的三份承诺书整合成一份。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整合打包、并联审批、一次到位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力争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时限缩短为45个工作日以内,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6个工作日8个环节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优化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网报装便利化环境

5.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压减办电时间,将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16个、31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2个,高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4个。实现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9个、15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国网苍溪供电公司)

6.提升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度。全面推进用水、用气办理程序规范化、服务高效化、信息透明化,落实自然资源、住建、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并联审批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与供水、供气企业信息共享,全面推行报装代办,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用水、用气办理环节压减至4个,报装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小微工程用气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国资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国网苍溪供电公司、汉昌水务有限公司、县乡镇供水总站、港华燃气苍溪有限公司)

(四)优化财产登记便利化环境

7.实现财产登记全流程“1个环节”。财产登记实现线上业务“一个平台、一网办结”,线下业务“一个窗口、一个环节”“5+2”服务不间断。推行“不动产单元码”和“土地码”的应用,实现涉企登记零资料“一码申请、一码发证”。全面提升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加快完善登记信息查询、地籍图更新、登记测绘投诉、土地纠纷案审信息公开等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8.进一步压缩财产登记时限。提升企业转移登记涉税事项办理速度,对企业间房地产交易登记,按照房地产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数据,予以即时办结。2022年12月底前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涉企不动产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交的申请材料压缩至4件以内;异议登记、查封登记、抵押权注销、地役权注销、预告登记注销等事项实现“即时办理”;“标准地”供地的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交材料减少50%以上;已办理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客体无变化的厂房、仓库类转移登记纳入“即日办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优化融资服务环境

9.提升获得信贷水平。扩大企业信贷覆盖面,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加强首贷户培育,提供“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金融服务,提升首贷户比例,推动信贷工作扩面增量,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小微企业首贷率、续贷率较大幅度增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持续提升企业贷款便利度,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小微企业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争取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推行贷款申请限时答复制,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牵头单位:人行苍溪支行,责任单位:县内各银行机构)

10.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作用,加快政策兑现,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苍溪支行)

1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引导企业通过“主板”“新三板”“四板”等多层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给予财政奖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债转股”,完善发债推荐、增信担保等配套机制,给予发展奖励补助政策。加强政府产业基金和扶持政策引导,有序培育和引进优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吸引优质资本和项目落地苍溪。全面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在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组织商业银行集中入驻政务中心办公,打造金融服务“直通车”,持续开展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完善融资信息供需发布平台。(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苍溪支行、县内各银行机构)

(六)优化税收服务便利化环境

12.提升纳税便利度。力争实现所有税种电子申报,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平台,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达80%以上,主要涉税事项“全程网办”,税率提升至93%以上,年度纳税次数压减至6次,年度纳税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之内,并实现全流程“零材料”,力争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确保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总税费率降低至50%。(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七)优化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3.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妥善审理损害股东利益类纠纷,及时掌握中小投资者在投资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指导宣传,加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增强社会投资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法院)

14.提升执行合同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加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及移动微法院、ODR平台等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在商业纠纷案件中的使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开庭审理。推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买卖合同纠纷电子卷宗扫描率达100%。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符合文书上网条件的100%上网。建立健全善意文明执行机制,力争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办理时间同比下降10%。提高电子诉讼服务当事人应用率,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参加网上庭审、接收电子法律文书的案件占同期民商事、行政及执行案件的比例有较大提升。(责任单位:县法院)

15.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深化破产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破产案件审理和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效率。对破产案件实行分类处置,推行预重整制度,提高重整成功率。压减案件审理时限,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化审理的案件办理时长控制在6个月内,一般案件控制在2年内。深化执行和破产程序衔接,缩短执转破案件审查时间。(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八)优化公平开放的市场监管环境

16.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开公平。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以及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30%份额措施。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功能,推进采购人采购意向公开,推进招投标市场统一市场准入条件、统一招投标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招投标监管标准、统一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统一市场主体库建设,实现招标全流程电子化,减少招标投标环节中的人为因素,清理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做好进场交易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软硬件准备。(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17.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开展打假护企行动。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新业态新领域的保护,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侵权线索判断鉴定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数据库,对重点科创企业、知名品牌企业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18.大力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市、县对涉企检查有关报备和停产停业审批制度,坚持“有事必到、无事不扰”的理念,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常态化运行,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禁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建立“首违不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规范、合法透明。2022年底前双随机监管事项100%覆盖,双随机联合检查占比在70%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19.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项目清单和涉审中介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形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项目检查,严禁将行政行为转嫁中介机构办理增加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级有关部门)

(九)优化激发活力的发展环境

20.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将各类惠企政策进行梳理,通过县政府网站、印发资料、编印文本、集中宣传等方式,向市场主体提供和宣传有关惠企政策,并及时更新,提升知晓面和知晓度。加大对涉企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通过走访、抽查、通报和追责问效等方式确保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县商务经合局、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民营办、县级有关部门)

21.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加强政企沟通,不断深化“县长直通车”机制,建立完善县领导联系服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和政企沟通“六大制度”;搭建“政企恳谈会”平台,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等机制,常态开展“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发挥好12345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全方位了解和解决企业诉求。组建专业法律团队进项目、进企业、进行业协会、进商会、进园区,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防范和减少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逐步落实规范涉企参观、考察、调研等行为的各项规定。(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营办、县级有关部门)

2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引导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亲企助企、担当作为、廉洁从政,企业与企业家诚信守廉、依法经营、创业创新,做到“亲”而有为、“亲”而有度。健全党政干部服务企业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机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公职人员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商交往中出现的失误,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和正负面“清单”内容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23.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工作。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切实将“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将更多对外服务职能全部进驻便民服务平台,彻底解决多头跑、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形成移动导办、智能分流、一窗通办的智能化、便捷化服务体系。提升打造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建立专业的咨询服务队伍,切实减轻办事窗口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全县31个乡镇“一窗受理”事项的不断扩面。对应“四级联动”的政务资源布局,构建一体化“全域通办”的智慧综合应用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4.深化信用苍溪建设。加快推进苍溪信用平台数据与省、市平台的共享应用,将信用核查等功能融入政府采购、房产管理、人力社保、项目审批等业务平台,逐渐形成面向政务领域的大数据信用监管服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推进旅游、金融服务、招投标、行政审批等领域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加强信用典型案例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班推进、牵头部门负责、责任部门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工作推动机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聚焦本地区、本部门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加快推进,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实效。

(二)精准施策,认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责、任务及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方案,建立完善各项政企沟通机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切实真帮实扶,为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要大力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真正把为民为企服务的思想变成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展示县委县政府抓优化营商环境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营造“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格局。

(四)严格考核,推动落实。县营商环境办要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细则,严格考评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纪委监委要加强执纪监督力度,狠抓干部作风纪律整顿,严肃查处服务企业推诿扯皮、执行政策打折扣、吃拿卡要以及推销产品或服务、插手工程项目等5类突出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切实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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