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完善苍溪县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信心,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适应和回馈社会,重拾阳光心情,收获美好生活,实现自我价值。让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为构建和谐苍溪做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对象
苍溪县经济困难家庭的有心理健康支持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县级(含)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具有我县户籍的残疾人,并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项目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选取符合上述条件的100名残疾人。
四、服务内容
(一)心理热线服务。建立心理服务热线,按残疾人的即时需求提供相应的心理服务,并对来电内容做好详实记载;对热线咨询无法解决的,需及时进行转介。
(二)个体心理辅导。提供一对一的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结合沙盘治疗、智能身心交互训练系统等专业的心理治疗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心理支持与指导,帮助他们缓解情绪与行为障碍。
(三)团体心理辅导。定期或不定期面向残疾人及其亲属开展有关心理方面讲座及咨询活动,并根据不同的需求确定每次培训及活动的主题。
(四)家属心理辅导。建立家属、亲友等协助支持系统,协助残疾人家属及相关人员了解残疾人的心理及变化及常见心理问题。解出由于家庭与小团体中出现残疾患者而造成的心理压力,从而为残疾人的心理康复创造一种良好的心理氛围。
(五)就业指导。协助残联对残疾人就业问题进行心理辅导。对残疾人就业心态、就业技能进行辅导,使其能正确看待就业问题,从而对社会产生较强的认同感,形成积极的就业态度。
五、实施单位
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苍溪县的残疾人心理健康支持服务项目实施单位。
六、实施步骤
(一)筛查
1.通过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信息系统里选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2.将精神/心理卫生门诊患者纳入筛选范围。
(二)心理健康体检
通过心理量表测评(如情绪、睡眠、人际关系、社会功能等方面)了解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现状。
(三)建立档案
为纳入项目服务的患者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工作量表、管理服务资料等。
(四)心理支持服务
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讲座、上门服务、健康宣教等方式开展心理支持服务。
(五)效果评估
在项目进行中的每隔三个月,通过服务满意度调查、心理测评等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七、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4月上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心理服务技术小组。
(二)筛查阶段(4月底前):人员筛查并确定服务对象名单。
(三)实施阶段(5月-11月):为筛查出的100名残疾人提供心理健康支持服务。
(四)总结阶段(12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和总结,并上报市残联。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苍溪县残疾人心理健康支持服务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成立苍溪县心理健康支持服务技术小组负责提供心理健康专业服务及效果评估。
(二)经费保障。项目资金由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进行补助,按照人均1000元/年的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