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一、关于编制背景及过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元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 2021 年版)>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5号)的文件要求,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县发改局、县教科局等25部门(单位),对标省、市层面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组织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苍溪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
二、主要内容
公共服务事项是“政府各部门(单位)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行政权力事项之外,依申请办理的授益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依据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可以是部门依据法定职能职责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目录(2021年版)》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县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衔接,共确定公共服务事项主项164项,子项398项,涵盖创业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
三、有关要求
(一)《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国家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调整要求执行。
解读单位:苍溪县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卢艳
联系电话:0839-52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