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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062-X3集气干线地面集输工程(二标段)“4·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7-04 字体: [ ]

2021年4月19日16时左右,龙岗062-X3集气干线地面集输工程(二标段)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11号)要求,县应急局牵头,会同事故调查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事故评估组,对龙岗062-X3集气干线地面集输工程(二标段)“4·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征求事故调查组相关单位人员意见,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评估,龙岗062-X3集气干线地面集输工程(二标段)“4·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严格落实了《龙岗062-X3集气干线地面集输工程(二标段)“4·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相关县级部门坚持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1年4月28日,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在县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暨县应急委2021年第一次会议上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自贡市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由苍溪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给予21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自贡市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贰拾壹万元整后,依法结案。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2021年9月17日,县应急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自贡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聘用的挖掘机驾驶员郭某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郭某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2.2021年9月17日,县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自贡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邓某军罚款1.008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邓某军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3.2021年9月16日,县应急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自贡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徐某文罚款0.5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12日,徐某文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4.2021年9月17日,县应急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自贡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临时聘请的挖掘机现场监护人员刘某全罚款0.5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12日,刘某全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5.2021年9月17日,县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汪某洋罚款1.3578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汪某洋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6.2021年9月16日,县应急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李某春罚款0.5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李某春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7.2021年9月16日,县应急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四川华成油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陈某雄罚款0.55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陈某雄将罚款足额缴纳至罚款收缴指定银行后,依法结案。

(三)对相关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县纪委监委机关根据《龙岗062-X3集气干线地面集输工程(二标段)“4·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分别对原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谭光华和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天然气协调科科长李文峰进行谈话诫勉。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鸳溪镇人民政府。一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周三夜学集中学、干部大会全员学的方式,加深党员干部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血的教训 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4次。二是印发了《鸳溪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和《鸳溪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强化属地责任,健全完善工作责任体系。三是于9月27日至28日对辖区在建项目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村建国土的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排查工作小组,对全镇9个村(社区)在建的18个施工项目、45户农村建房进行全覆盖排查摸底。

(二)苍溪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事故发生后,督促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按程序,合理合法处理善后事宜。一是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印发了《苍溪分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苍溪县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苍溪县分公司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苍溪县分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验收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从规章制度上强化广电网络工程安全生产规范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是全面排查跨越公路、道路、桥梁、江河的电杆,特别是倒杆、断杆、偏杆等情况;及时更换松动、腐蚀、断开的拉线;排查与电力线交叉、平行的安全隐患;排查穿越林区、地下管道、人孔井的线缆安全情况。三是进一步明确经营部经理、网格经理和网格人员是所辖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人,对所辖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承担主体责任。各营业部、网格采取常态化巡查、不定期突检、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督查落实。

(三)苍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是立即成立了“4·19”事故整改领导小组,深入剖析事故发生原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赔付各项措施,落实以案促改,注重事故防范。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措施,细化经开区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责任清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对辖区范围内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排查隐患限期整改。

因自贡沿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已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未在苍溪县境内开展业务工作,且苍溪县境内无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涉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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