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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8-02 字体: [ ]

根据《苍溪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体检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时间:请体检入围人员于2022年8月9日早上8:00前到县人才服务大厅报到(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体检具体地点(医院)临时通知。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约450元每人,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三)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纪律

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听从指挥。

3.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家属(亲友)随同。按带队工作人员要求逐项检查,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4.请体检人员出行注意安全。

(五)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递补: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仅限一次。

三、疫情防控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三)在体检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

(四)到(返)川考生须在各查验点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所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两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苍溪县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体检。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体检,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等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3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体检当天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八)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体检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继续体检,不具备继续完成体检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十)体检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遵照苍溪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以上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5225068


附件:苍溪县2022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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