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丝语美发店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经营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00元 | 2022.08.24 |
2 | 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苍溪县龙王十三药店 | 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罚款1000元 | 2022.08.26 |
3 | 四川省盛大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一百四十七药店 | 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罚款1000元 | 2022.08.26 |
4 | 四川省广元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苍溪县龙王回春药店 | 销售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罚款1000元 | 2022.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