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锋等5位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收悉。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苍溪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深入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过去年份大量实施的农村安全饮用工程质量差导致农村饮用水质下降、乡镇村组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污水处理厂效率低下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等问题的回复
(一)农村安全饮水现状及措施。一是县水利局历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衔接期间,积极争取了大量资金,用于改善、巩固农村安全饮水,2021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71%,农村安全饮水成效明显提升。按照《苍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安全饮水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单位为属地乡镇,管理责任在村委会,部分农村饮水工程因后期乡镇、村管理不善及维护不到位、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农村饮水水质下降、投诉增多。二是今年4月28日—5月12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导组与县水利局组成5个小组,采用“乡镇自查、县督导组复核+抽查”的方式,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项排查,共发现我县农村饮水问题107个,切实摸清了“家底”,并一一明确了责任主体,落实了解决办法。
对因场镇扩大、管网延伸,用水需求增加问题,县水利局将联合县国资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逐步实施乡镇供水站改扩建项目,提高供水能力及品质;对因水损严重,成本增加,水价过高问题,县水利局将联合各乡镇积极协调县发改局、电力公司,按照中央、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给予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优惠政策,在水费征收、水价调整、税收、电价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帮助,减轻群众用水负担;对因季节性、阶段性缺水或蓄水池过小,需补充水源问题和因设施设备老化、陈旧、损坏,供水不足问题,县水利局将积极规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等项目,进一步保障农村饮水;对因水源保护不力、净水设施损坏或无净水设施,导致水质较差,未进行水质检测问题、因管护不力,供水难以保障问题及未落实水费收缴,未形成公约问题,县水利局将按照《苍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及《苍溪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名单》文件,加强督促乡镇、供水站、村,严格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属地主体责任单位、供水行业监管责任、供水运行管理责任,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对因自然灾害、重点工程建设,水系发生变化,导致水源枯竭或水量减少问题、因无资金支持,供水点运行难问题及因地理位置、地势环境,无水源问题,县水利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争取资金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及与乡镇供水站协调纳入供水站管网延伸工程等方式解决。
(二)农村河网体系集中连片治理。按照《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全面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委办〔2018〕86号)文件要求,县水利局负责范围为27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具有供水任务的水库、设计输水流量1立方米每秒及以上具有供水任务或其他重要的渠道以及重要的塘堰;按照《苍溪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段(库渠)长及联络员单位切实履职的通知》(苍河长制办发〔2021〕13号)文件,明确乡镇级河段长是河流河道管理保护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河道的日常疏浚、巡查清障、保洁等工作。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污水、垃圾、厕所“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齐头推进,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见效,着力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县,初步探索形成符合山区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个三”苍溪经验。其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先后被纳入乡村振兴“四个一批”和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案例,予以全国推广。
针对我县地处山区农业大县特点和农户居住分散等习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和“源头减量、综合治理、尾水利用”的原则,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治理思路,针对单户、联户、聚居点、场镇周边等不同类型,采取集中与分散治理相结合,以分散治理为主的方式,大力推行沼气池、三格化粪池、微动力、人工湿地、纳管处理等多种组合模式,强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示范,探索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四统一”制度和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考评“五有”建设推进标准。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管理主体、村两委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实现了“引得出、收得拢、治理好、就地用、群众赞”和“应集尽集,应治尽治”目标。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资近4.5亿元,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34座,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22座,聚居点大型四格化粪池120座,户用三格化粪池1.6万座,户用沼气池8万口,乡村公厕450个,户用卫生厕所13.8万个,配套管网129.6公里。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7.4%,治理黑臭水体15条。全县水环境质量逐年向好,嘉陵江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东河水质常年保持在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力,在提质增效上见真章,在创新机制上求突破,在建管并重上重实效,撸起袖子加油干,为西南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一是在资金筹措上“发力”。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出资金统筹“组合拳”,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补充、群众自筹(投工折劳)、信贷投入、社会捐助以及市场化运作等多元投入机制,破解治理资金难的问题。二是在全面建设上“提速”。充分结合农业大县、山区地形、农户分散等因素,在做好示范建设的基础上,以点串线、以线促面,辐射带动全县农村污水革命深入开展,力争今年达到75%,2025年达到80%以上。三是在机制运行上“增效”。继续推进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加快探索成立第三方管理平台,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坚持将治理后的尾水用来灌溉果园、菜地、绿化带、产业园或者农田,实现尾水多功能、多用途资源化利用。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全部关停封场,镇村生活垃圾由保洁员集中收集后,各乡镇按照自身需求采用灵活收运方式,通过压缩式运输车统一外运至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乡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维护管理工作由各乡镇属地管理,由所辖农村(社区)定人定段负责,主要负责日常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及垃圾收集箱、转运车辆等环卫设施使用维护等,确保垃圾无满溢、日产日清,营造整洁干净的卫生环境。
全县成立了31个乡镇村建环卫中心,专门负责乡镇村组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一人一乡镇,一月一督查”形式,不定期督查各乡镇垃圾收转运情况,并在督查过程中,及时摸排环卫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持续规划建设环卫设施,满足村民日常投放需求。我县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
二、关于“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等问题的回复
(一)生猪养殖。全县初步建立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种养循环生产体系,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种养结合面90%以上。一是改造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开展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提升。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支持没有实施项目补助并有意愿的业主改造圈舍,更新设施设备,推广节水、温控、自动饲喂等养殖新技术,安装自动料线,实现饲料生产、运输、投喂等全过程封闭式管理;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固液分离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健全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和还田管网。二是加大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种养结合面。加强宣传和推广力度,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在农业园区建田间贮液池,安装管道,或配沼液车,把养殖场的粪污还田利用。三是建立第三方粪污处理服务机构。财政、养殖场、种植园区三方共同承担处理费用,养殖场按处理数量付给处理中心处理费,种植业主按施肥数量付给处理中心适当的费用,县财政给处理中心补助部分费用。养殖场、种植园区建立粪污处理利用台账,对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园区下达粪污利用和化肥减量使用任务,年终对养殖场、种植园区进行考核。
(二)水产养殖。全县水产养殖面积7.1万亩,年生产水产品1.65万吨。嘉陵江、东河两段河流流域内水产规模养殖场2个。嘉陵江亭子电站段暂存鱼网箱2处,东河段养殖网箱7处,水产适度规模养殖户5户。一是会同县环保局做好两条河流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现状摸底,并列出禁限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名单和非禁养区需要整改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名单,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配合环保部门关闭或搬迁两条河流流域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和适度规模养殖户,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二是落实农业部门指导和服务责任,配合环保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对两条河流流域内限养区和适养区现有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适度规模养殖户,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粪尿分离,配套整改建设足够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综合利用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宣传,密切监督并禁止在两条河流流域内禁养区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适度规模养殖户和养殖企业。四是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畜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两条河流流域内适养区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严把环评手续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粪尿分离,促进环保规范化管理。加强推行畜(禽)—沼—粮,畜(禽)—沼—菜等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实现两条河流域内废弃物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废旧农膜回收量101.3吨,超额完成100吨目标任务,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达5.51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农技、植保、耕保等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农村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安排部署,实行周、月、季研判会商制,推进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注重宣传培训。制作“废弃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收集和处理”电视宣传片,制作“回收废弃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广告牌,印发宣传资料万余份,广泛宣传回收政策措施、回收交售办法、收购价格,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回收交售积极性。积极配合县联社举办废旧地膜回收技术培训会2次,15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推进网点建设。在全县31个乡镇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站41个、村(社区)废旧地膜回收点400个,落实捡拾人员400人,标识标牌、制度台账等规范齐全,回收站点实现全覆盖。同时在全县427家农药经销店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统一回收。通过招标,引进四川西部聚鑫化工包装有限公司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置。四是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35万元、县级整合配套资金81.6万元,常态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并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和废旧地膜回收财政补贴政策,规范完善各类台账,确保补贴按时按标准兑付到位。
以上举措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把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落到实处,切实改善农村人环境。
最后,感谢你们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和理解支持。
联系人:张武,联系电话:5222444。
苍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
推进乡村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