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选人: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苍溪县杜里坝E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
三、征选内容:苍溪县杜里坝E地块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四、工程概况
(一)项目位置:位于苍溪县杜里坝。
(二)项目概况:该地块位于杜里坝中心区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为进一步优化杜里坝城市配套,征集该地块概念性设计方案,具体规划指标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
(三)工作要求:本次方案征集按照商业用地进行规划设计,规划方案展示地方特色和文化,规划设计成杜里新区标志性建筑,并作为今后该地块规划指标确定和后续方案深化设计的依据。
五、设计方案要求
(一)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技术规定和要求。
(二)通过对区域及片区发展战略与目标分析,充分考虑市场需求、运营投入等因素,详细阐述商业业态组合理念及运营模式的构想,提出匹配商业项目发展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愿景。
(三)对设计方案提出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
(四)第一名作为中选单位,需按照征选人要求,后期根据需要对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整合和优化,并提报所需成果文件,配合征选人完成方案汇报等工作。
六、成果内容
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文件和汇报展示成果。
七、报名资格条件
(一)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国内参选人单独参选的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参选人上五年度(2017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完成一项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境外设计单位应具有同类项目的设计业绩,且要求与境内具备本报名资格要求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选协议,并确定代表人。
八、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一)参选函;
(二)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诚信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外地参选人受疫情影响不能现场报名时,可将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报名电子邮箱,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但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参选人在方案评审时必须到场,并现场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参选人在方案评审时必须到场并对参选方案进行展示汇报。参选人在方案评审时不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参选人在方案评审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九、征集方案的评审
方案评审由征选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划主管部门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内容,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文件中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采用打分方式排序评选出前3名。
十、评分标准
项目 |
分数 |
评分办法 |
规划设计 |
10分 |
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合理组织人流、车流路线。 具体由评委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造型设计 |
10分 |
设计注重突出苍溪县特色与传统内涵,要体现场地原生态、具有创新性、前瞻性,设计定位标准高,设计原则清晰。 具体由评委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
平面设计 |
10分 |
平面设计合理,业态布局有效,功能组织流线清晰。 具体由评委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其他设计 |
10分 |
结构设计安全合理,合理考虑用水,用电,空调负荷指标。 具体由评委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
方案可实施性及经济测算 |
25分 |
设计方案具有的落地性,可实施性,并利于后期维护与管理。达到概念方案设计深度,能够指导后续方案设计任务推进。 建设投资估算经济合理,对建成后管理模式提出合理建议,方案具有较高的落地性,易于实现,并利于维护与管理。 具体由评委在0-25分之间酌情打分。 |
图文表达 |
10分 |
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文字表述规范、图纸表达完整、图纸制作思路清晰、准确。 具体由评委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设计方案 效果图 |
5分 |
方案效果图全面,清晰,提供详实可靠的现状分析图与实施后效果图。 具体由评委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方案汇报 演示 |
10分 |
方案汇报演示全面,讲解思路清晰,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汇报内容详实丰富、表达准确(30分钟以内)。 具体由评委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
综合评价 |
10分 |
整体方案满足设计任务要求,总体思路清晰、设计内容完整、整体构思、创意符合并突出本地文化。 具体由评委在0-10分之间酌情打分。 |
合计 |
100分 |
|
备注:参选方案的得分为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十一、评审结果
方案征集评审结果将在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区公示,公示期满后,征选人将向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人发出《评审结果通知书》。
十二、规划设计费用及专家评审
本次规划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但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由征选人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方案进行专家评审。
(一)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得分第一名即为中标单位。其余参选人无任何补偿费用,参与征集的相关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二)本次方案征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方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征集公告的内容格式要求;未经同意而转包设计或逾期送达,内容不全、粗制滥造等。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无效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三、合同签订
方案评审完成后,根据评审结果,征选人将与第一名签订方案征集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支付本次设计费用。
十四、现场踏勘
征选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参选人可自行安排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十五、报名时间及提交成果时间
现场及电子邮件报名期限: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参选人在报名时领取相关设计资料。
提交成果时间:方案评审前现场提交
十六、报名地点及成果送交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及成果送交地点: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联系人:韩巍
联系电话:15196110487
报名电子邮箱:718851545@qq.com
十七、方案评审时间和地点
方案评审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9点(暂定)
方案评审地点: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暂定)
考虑到疫情防控等因素,如评审时间、地点需要调整,征选人将于评审前三天另行通知各参选人。
十八、特别声明
(一)参选稿件必须原创,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方案征选人不承担责任。
(二)此次征集活动征选到的所有合格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征选人,征选人有权使用所有应征成果,包括组织展览及出版发行等。所有报送的应征成果均不退回。未经征选人同意,参选人不得将征选人提供的基础资料随意泄露或用作与本设计无关的任何其他用途。在征选活动结束后,参选人须将有关的基础资料归还给征选人。参选人不及时退还全套基础资料的,征选人不支付征选补偿费。
(三)所有投稿方案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或中止时,征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征选活动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通过仲裁及诉讼程序解决,仲裁或诉讼程序管辖权为苍溪县人民法院。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