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1-30 字体: [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和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时间范围:2022年8月30日—11月28日),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情况。截至11月28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485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15条。元坝镇、龙山镇、云峰镇等乡镇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良好。岳东镇、彭店乡、石马镇和县经信局、县供销社、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力。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17个,其中,政务微博2个,政务微信14个,抖音短视频号1个,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和群众互动方面总体合格。“苍溪交警”(抖音短视频)、“苍溪文旅体”“健康苍溪”(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运行较好。

二、主要问题

(一)公开信息质量不高。个别单位只注重公开信息的数量,忽视信息质量、时效性,信息切入点小、价值不大,存在错情,甚至反复出现。如桥溪乡报送的“溪乡扎实开展秋种工作,保障粮食安全底线”信息,标题中单位名称表述错误,东青镇将“截至目前”写成“截止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将“疫情防控网”写成“疫情放空网”等。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不规范。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关注时尚美妆博主、点赞娱乐话题的情况,如“苍溪交警”“平安苍溪”等微博号。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转发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如“苍溪教科”“苍溪普法”。

(三)栏目保障、数据汇集不及时。个别单位未及时更新“政府机构”栏目,如县经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县审计局、县志办、县经济合作中心、歧坪镇、白山乡照片底色未统一规范设置。部分单位在9月份开展的政务数据报送工作中未报送或报送数据信息数量不足,如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容审核,提升信息报送质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本单位所涉及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以及逻辑不通、自相矛盾的情况,保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规范、不严谨引发政务舆情。

(二)落实主办责任,持续开展新媒体整顿。政务新媒体建管单位要厘清政务新媒体账号和私人账号关系,切实做好运维工作;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及时回复群众问题咨询;按要求转发重点推荐重大决策部署信息,保持一周一更新,不得出现监测时间点前两周内无内容更新等单项否决情况。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账号,对确属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账号开设、关停、变更、注销前必须在县政府信息中心进行登记备案(联系人及电话:张凌鸿,0839—5222343)。

(三)做好栏目保障,落实政务数据汇集。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要求统一规范设置“政府机构—班子成员”栏目中文字排版及照片底色,及时准确更新相关信息。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政务数据,保证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做到应报尽报、能报尽报。


附件:1.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2.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统计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乡镇

报送信息总数(条)

审发信息总数(条

错情

(处)

县级部门

报送信息总数(条)

审发信息总数(条)

错情(处)

陵江镇

55

34

 

县发改局

6

5

 

元坝镇

194

192

 

县经信局

1

0

 

龙山镇

173

134

 

县教科局

34

31

 

东青镇

34

27

 

县公安局

4

4

 

歧坪镇

22

18

1

县民政局

14

13

 

东溪镇

89

87

1

县司法局

12

4

 

文昌镇

84

61

 

县财政局

41

37

 

云峰镇

90

78

 

县人社局

38

30

 

白驿镇

61

11

1

县自然资源局

41

36

 

漓江镇

27

27

 

县住建局

18

18

 

龙王镇

95

95

 

县交运局

19

18

 

高坡镇

33

29

 

县水利局

19

17

 

岳东镇

3

2

 

县农业农村局

34

33

 

运山镇

51

45

 

县商务经合局

4

4

 

石马镇

12

5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6

14

 

白桥镇

39

37

 

县卫生健康局

44

44

 

亭子镇

20

12

 

县退役军人局

10

6

 

百利镇

18

18

 

县应急局

9

7

 

五龙镇

47

34

 

县审计局

5

2

 

永宁镇

29

15

 

县市场监管局

47

43

1

鸳溪镇

8

6

 

县统计局

12

10

 

河地镇

13

9

 

县乡村振兴局

12

11

 

唤马镇

78

66

 

县林业局

42

32

 

三川镇

54

53

 

县医保局

14

10

 

黄猫垭镇

13

11

 

县行政审批局

46

40

 

白鹤乡

75

71

 

县综合执法局

20

16

 

浙水乡

22

21

 

苍溪生态环境局

34

21

 

月山乡

63

20

1

县税务局

7

4

 

桥溪乡

59

43

1

县气象局

16

15

 

白山乡

16

13

 

县供销社

3

2

 

彭店乡

6

3

 

县红十字会

26

11

 

 

 

 

 

县残联

14

13

 

 

 

 

 

县国资金融中心

27

15

 

备注:1.政务公开数据来自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政务公开监测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附件2

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政务新媒体名称

建管单位

存在问题

备注

1

苍溪财政

(微信公众号)

县财政局

对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未按要求转载

加强运维

2

苍溪环保

(微信公众号)

苍溪生态环境局

账号关注人数少,文章阅读量低

加强运维

3

苍溪教科

(微信公众号)

县教科局

对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未按要求转载

加强运维

苍溪人社

(微信公众号)

县人社局

对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未按要求转载

加强运维

苍溪文旅体

(微信公众号)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6

健康苍溪

(微信公众号)

县卫生健康局

 

7

投资苍溪

(微信公众号)

县经济合作中心

发布内容基本以转载为主,原创内容少

建议关停

8

苍溪交警

(微信公众号)

县公安局

自助服务栏目中“检车时间计算”为无效链接

加强运维管理,及时整改

9

苍溪公安

(微信公众号)

县公安局

未转载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

加强运维管理,及时转载

10

苍溪市监

(微信公众号)

县市场监管局

对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未按要求转载

加强运维

11

苍溪普法

(微信公众号)

县司法局

对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未按要求转载

加强运维

12

苍溪应急管理

(微信公众号)

县应急局

未及时转载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

加强运维管理,及时转载

13

苍溪县水利局

(微信公众号)

县水利局

 

14

苍溪医保

(微信公众号)

县医保局

对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部分未按要求转载

加强运维

15

苍溪应急管理

(新浪微博)

县应急局

粉丝量和关注量少

已于11月24日关停

16

苍溪交警

(新浪微博)

县公安局

存在关注私人账号、点赞娱乐话题等情况;未及时转载重点推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布的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重要政策信息

加强运维

管理

17

平安苍溪

(新浪微博)

县公安局

存在关注时尚美妆博主等情况

加强运维

管理

18

苍溪交警

(抖音短视频)

县公安局

 

备注:各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情况将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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