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吴军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苍溪县漓江镇金峰村二组擅自执业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10000元 | 2022.11.28 |
2 | 黄元勤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5号4栋二单元2楼2号从事美容经营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2.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