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亭子镇四项措施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机构:苍溪县亭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30 字体: [ ]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镇食安办及食安委成员部门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各村设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全镇49家食品经营主体、食堂、小作坊、小摊贩、农村自办宴席厨师都做到有监管。

二是狠抓宣传引导。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重视、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开展以饭店、食堂、商店、超市、小作坊、小摊贩、农村自办宴席等为重点的全方位食品安全大检查,对食品来源、进货渠道、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假售假、经营过期变质商品等不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严格实行下架制度,确保不销售“三无”食品。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检查、规范化值班、应急处置等长效机制。实行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保证24小时有人员值班,一旦发现问题,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