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5-18 字体: [ ]

根据《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苍溪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务必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到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人才服务厅(苍溪县江南干道二段112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进行。请排名紧靠面试入围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做好可能递补的准备,因联系电话不通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报考信息表》丢失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25日前登陆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打印日期在资格审查前5日内视为有效)。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等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参加资格复审。

4.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苍溪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缴费及面试通知书发放

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费用80元,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

(二)面试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当天无法到达的,以及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咨询联系电话: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5220368

苍溪县人事考试中心: 0839-5225068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