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517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9-522161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苍溪县陵江镇笋子沟村村委会、刘川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 |
苍溪县陵江镇笋子沟村五组 |
510824100242JA00001F00010001
510824100242JA00001F00010002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736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1237.06平方米 |
笋子沟村建康养老院,慈善用地 |
根据笋子沟村委会与刘川签订协议书:笋子沟村村委会占该产权份额0.1%,刘川占产权份额99.9% |
公告单位: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