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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结算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的通知

发布机构: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6-29 字体: [ ]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计划的通知》(广医保发〔2022〕7号)、《广元市2022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计划的通知》(苍医保发〔2022〕5号)的规定,经局党组审定,我局对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进行了结算,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总额预算和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纳入DRG支付方式结算的定点医院48家,市医疗保障局下达我县2022年度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计划总额为8475万元;实际发生7712万元,结余763万元。其中:刚性支出预算安排为4575万元,实际结算3845万元,结余730万元;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DRG区域总额为3900万元,发生住院统筹基金支出3685万元,按照DRG付费方式(含特病单议)实际结算3829万元,按照床日付费实际结算38万元,两项共计结算3867万元,县内住院结余33万元。全年各医疗类别结算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县内住院(DRG+床日)

刚性支出

合计

特殊门诊(县内市外门慢特、单行支付、透析)

县内市外门诊诊查费

市外异地住院

预算总额

3900

1805

70

2700

8475

实际结算额

3867

1509

66

2270

7712

结余金额

33

296

4

430

763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总额预算和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纳入DRG支付方式结算的定点医院48家,市医疗保障局下达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支出计划总额41494万元,实际发生支出总额40579万元,结余915万元,其中: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DRG区域分配总额为25791万元,按照DRG付费方式(含特病单议)实际结算23875万元,按照床日付费实际结算1144万元,两项共计结算25019万元,县内住院结余772万元;刚性支出预算安排为12472万元,实际结算12764万元;新冠病毒肺炎按项目付费结算40万元;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预算安排1140万元,实际结算665万元;弥补2021年基金缺口409万元;消化以前年度超总额指标1682万元,刚性支出及其余项目结余143万元,全年各医疗类别结算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县内

住院(DRG+床日)

刚性支出

新冠肺炎按项目付费

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

弥补2021年基金缺口

消化以前年度超总额指标

合计

异地

住院

(市外)

特殊门诊(县内市外门慢特、单行支付、透析、两病门诊)

县内市外诊查(诊疗)费

县内市外生育

医疗

县内市外门诊

统筹

预算总额

25791

6700

4300

502

200

770


1140

409

1682

41494

实际结算额

25019

6778

4239

658

192

897

40

665

409

1682

40579

结余金额

772

-78

61

-156

8

-127

-40

475

0

0

915

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根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优化和完善部分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广医保发〔2019〕30号)、《广元市2022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及我县年初预算公布的结算办法等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决算超过医保基金支付额度对应的大病保险费用不予支付。本次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内住院基本统筹实际发生额超过基本统筹应结算额(即DRG结算金额)的部分为基数核算2022年度对应大病保险拒付费用。2022年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大病保险费用1324.6万元,涉及拒付的定点医疗机构22家,拒付费用共计92.8万元。

四、执行协议扣款

按照《广元市2022年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规定,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年度内“七日内再入院率、自费率”等医保服务协议指标超核定值的,年度结算时扣减相应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未完成医保电子凭证住院人次结算率规定指标的,需向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缴纳失约金。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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