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黄猫乡呈元页岩砖厂 | 1、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2、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3、未按照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条第(四)项、第七十一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5000元 | 2023.4.7 |
2 | 苍溪县第二人民医院 | 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1000元 | 2023.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