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字为本,坚持精细管理。根据现有街道实际情况,按“分级分片、疏堵结合、安全畅通”的原则,实行街道分类管理,设置水果经营、蔬菜经营临时摊位,并明确相关摊点的经营时间(8月25日-10月15日)和经营范围(猕猴桃、本地雪梨等)。
二是“活”字当头,满足群众需求。在实行街道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设置相关临时售卖摊点,并由专人分区域定时定点巡逻,确保各个摊点不占用盲道、小区出入通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人员通行,更好地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三是“柔”字用招,温情服务果农。坚持“721”工作法,运用宣传教育、提醒劝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擅设摊点者、无序摆摊者按要求摆摊设点、规范经营,并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要求,保持摊点周边环境整洁有序,为群众和商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10余台次,规范占道商家100余处,流动摊贩50余处。(文晓群\杜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