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庭强、李耀宏、曹阳、李永波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21苍溪县不动产权第00814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庭强、李耀宏、曹阳、李永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