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12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45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编制完成了《苍溪县2023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并经苍溪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监督电话:5221931
电子邮箱:729936446@qq.com
通信地址:苍溪县陵江镇刘家巷3号。
附件:苍溪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项目调整表
苍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