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五措施”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

发布机构: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9-20 字体: [ ]

一是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广财社[2023]44号)文件要求,严禁超范围使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坚决杜绝将补助资金用于工资福利、三公经费、日常办公、公务接待等非医保能力提升的开支。

二是严格资金分配管理。编制好年度补助资金预算方案,使各项建设目标有明确的标准和充足的依据,同时同步做好绩效目标。

三是严格资金财务管理。补助资金严格按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在审核补助资金报销支出时,资金拨付由财政审批,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审核把关,做好项目评估验收,确保合法合规支出。

四是严格资金执行效率。在依法依规支出的前提下,加快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

五是严格资金绩效管理。按照广财社[2023]44号文件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运行监控,认真开展绩效自评,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预期效益。

自2022年3月以来,共接收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9万元,实际使用80.4万元,结余28.6万元。(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赵建明)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