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单位现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陆2HF井试采地面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五龙镇屯龙村3组
建设内容:新建元陆2HF井试采井站1座,元陆2HF井口天然气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后,就近输至元陆12井~1#阀室集气管道,设计开发配产天然气5.0×104m3/d,站内划分为工艺流程区和辅助生活区;工艺流程区包括:水套炉1套,分离器1套,污水罐1座,放空立管1座,消防砂池及消防器材存放柜等。辅助生活区包括设施如下:工具间1座,机柜间1座,撬装活动房1座,移动式厕所1座,化粪缸1座;站外配套建设连接管线及截断阀室等附属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二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17-6308747
邮箱:107290412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816-2486947
邮箱:38157245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