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我单位(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委托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苍溪县火车站至花家坝新区主干道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苍溪县火车站至花家坝新区主干道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
建设单位: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花家坝,接规划的梨仙湖大桥连接线,然后与规划的防洪河堤相接,路线沿嘉陵江右岸向南布线,设桥跨越溜潮沟、郑家浩后,止于嘉陵江大桥至火车站连接线平交口,路线全长1.796公里,设置桥梁440延米/2座,平面交叉3处。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顾部分市政功能),标准路基宽23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少屏路428号
联系人:伏老师
联系电话:0839-232052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大鼎世纪广场2-2105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8-851930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