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苍溪县漓江镇周丽华副食店 | 周丽华 | 经营油脂酸败的斗酒花生和采购食品时未进货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 |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年11月 |
苍溪县元坝镇德鑫购物中心 | 罗长江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没收违法所得16元;罚款2000元 | 2023年11月 |
苍溪县龙山镇兴虎副食店 | 牟碧芳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没收违法所得73元;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旭新®斗酒花生6袋;罚款1000元 | 202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