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财社〔2020〕29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乡村振兴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文件规定,下列单位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经审核,符合拨付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县人社局机关纪委或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服务保障股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
联系电话:0839-5233031,0839-5888907。
电子邮箱:346169687@qq.com
附件:苍溪县2022年单位申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公示表
苍溪县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