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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城市综合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县城区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的通告

发布机构:苍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2-29 字体: [ ]

广大市民朋友:

为有效降低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县爱卫办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病媒生物消杀范围

县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单位、企业、学校、临街商户、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

二、病媒生物消杀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4日,如遇阴雨天时间顺延。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消杀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做到“三清”:即清除垃圾、杂物,清除污水、积水,清除四害残留痕迹。

(二)县城区内所有单位、企业、学校、临街商户、社区等公共场所,在病媒生物消杀期间,要大力做好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三)消杀期间,请广大商户、居民注意所有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的遮盖及防护,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要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消杀药物,应立即到就近医院救治。皮肤接触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四)请爱护消杀设施设备,不要破坏或带回家另作他用。

(五)施药期间,请不要在草坪蹲坐、躺卧,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因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确保施药安全。

特此通告。




苍溪县城市综合管理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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