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卫规〔2023〕2号)精神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机构。苍溪县中医医院健康体检科(位于江南干道二段123号县中医医院二住院楼一楼)具体实施。联系电话:0839-5225910(座机)。
(二)体检时间。从即日起,从业人员体检无需预约,可直接前来办理。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为体检时间。体检正常者于体检完毕4个工作日后领取《健康证明》。
(三)体检对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的人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
(四)提供证件。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时需提供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或行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不需缴纳预防性体检费用,如丢失补办需缴纳工本费10元。
特此公告。
苍溪县中医医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