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文化馆(苍溪县美术馆、苍溪县川剧团)
2023年度(春季)免费艺术培训班招生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苍溪县文化馆(美术馆、川剧团)2023年春季免费艺术培训班即将开班,现将学员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费艺术培训班类别及计划招收学员人数:
共8个:合唱团训练(40人)、旗袍秀训练(60人)、电子琴演奏培训班(10人)、国标舞培训班(30人)、舞蹈培训班(40人)、古筝演奏培训班(10人)、书画培训1班(10人)、书画培训2班(10人)
二、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16日
(二)网上公布录取名单:2023年2月17日
(三)各班如有选拔将由各班负责教师自定。
(四)课程调整时间:3月17日—3月24日根据各班报名情况,实时通知学员课程及班额调整情况。
(五)如未能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参加活动者将取消资格,空出来的名额将在网上、线下公布,补报。
(六)授课时间:2023年2月20日——6月20日
(七)成果展演排练及演出时间:5月22日——6月20日
三、要求:
1.限额:每位学员凭身份证限报2门课程
2.年龄:成人舞蹈、健身类70岁以下;成人器乐、声乐、曲艺和书画类75岁以下(演出团队、提高班另行要求)。学员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合理选择课程。
3.电子琴、古筝名额固定,先到先报,报满为止。
4.开班时须扫码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并及时由负责教师组建班级微信群聊。
四、报名方式:
实行线上、线下注册报名,填写参加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未成年人需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及监护人信息。现场报名需核对身份证,学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提前准备),注明报名的科目。线上报名的学员开班时核对身份证信息及上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个别艺术培训班有招生要求:招收有基础、有潜质、基础条件合格的学员。参加者须在被通知时间内面试,择优录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
(二)请注意招生要求,慎重选择适合的科目,入学成功后,不能更换班级。
(三)请学员严格遵守上课纪律。在学习期间缺席、旷课3次(含3次),请假4次(含4次)以上者将注销学习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学期的培训课,请到公共服务股办理退学手续。
(四)学员在开班时需与我馆签订安全协议书。
(五)在入学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信息有误,将取消学习资格。
(六)开班后,各班根据班额大小选出1——2人担任班长。负责编排清洁卫生轮值表,并协助授课教师和文化馆工作人员参与教学、排练、演出、展出和管理等工作。
(七)为了让更多群众能享受到免费培训的机会,从(2020年)春季班开始计,凡是已在我馆免费艺术培训班同一科目报名3次以上的学员不再接受续报。
六、咨询电话:0839——6295005(公共服务股)
苍溪县文化馆
(苍溪县美术馆苍溪县川剧团)
2023年1月31日
学员须知
一、苍溪县文化馆免费艺术培训班属于公益性质,只要你在苍溪县境内、年龄6——75周岁、热爱艺术、身体健康、能对自身行为负责,都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二、请学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和时间,慎重选择参加的课程。
三、苍溪县文化馆现有的场馆和设施、设备有可能无法完全满足所有的学习要求,如需学员自带设备和学习用具的,敬请谅解、配合。
四、学员需准备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苍溪县文化馆公共服务股登记注册,每人每期限报2个科目。
五、学员报名注册后应在两周内报到并按课表上课,逾期未参加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名额。
六、学员报名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请办理停学手续,不得私自转让学习名额;学习期间确需请假的,请向文化馆公共服务股办公室递交请假条,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4次;无故旷课3次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学习,本期内不接受再次报名。
七、报名结束后,文化馆将根据各班实际报名情况,对未达到开班要求的班次进行调整,请相关学员支持配合文化馆的工作,按调整后的实际开班情况学习,也可以选择放弃或下期再参加学习。
八、请广大学员树立安全意识,开班时签订安全承诺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馆的规章制度,尊重老师,服从教学安排;培训期间在来回路途中和在教室内发生的安全事故,需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
九、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公共资源,不得铺张浪费;自觉维护清洁卫生,不得损坏公物,否则照价赔偿。
十、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禁止吸烟、酗酒,不大声喧哗,不进食物,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十一、保管好自身财务,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等带入文化馆区域。
十二、培训课程如因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停课的,请服从文化馆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苍溪县文化馆
(苍溪县美术馆苍溪县川剧团)
2023年1月31日
安全承诺书
苍溪县文化馆(苍溪县美术馆、苍溪县川剧团):
本人 自愿参加苍溪县文化馆举办的2023年秋季免费开放培训班,为了保证培训项目的稳定和持续开展,真正有助于本人安全、完整、连贯的完成此期培训,本人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培训单位对本人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在培训中及培训往返途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本人承担。
2、在培训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自我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3、承诺人如不遵守培训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任课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培训单位有权终止本期培训。
4、如本人在培训期间给培训单位造成安全及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
5、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时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培训单位所有。
声明:本人已阅读并愿意遵守该承诺书中的所有条款。
承诺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