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苍溪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苍溪生态环境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x.gov.cn)向社会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苍溪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邮编:628400,电话:0839-5587000,电子邮箱:cxhb987@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主动公开了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监管执法、政协委员提案、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审批、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行政村名单以及项目资金分配方案、饮用水源等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磋商邀请以及成交公告等,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25条,苍溪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1条,其中原创73条,转发3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2件。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从申请形式看,以网络申请为主。全年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在办公区一楼建设了政务公开专区,设有政务公开专区总体区域、综合咨询导引区、政务公开阅览区、信息申请填写区、回应公众关切区等,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因无独立部门网站,信息均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苍溪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考核评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细则,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开展信息报送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强化内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多渠道督办整改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报送质量有待提高,内容呈现一定程度的单一性,个别股室报送政府信息不积极不主动;二是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仍需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答复。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协调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与各股室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继续完善本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丰富内容,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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