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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1.22)

发布机构: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字体: [ ]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刘仕芳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服务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500元 2024.1.22
2 苍溪县帝景商务酒店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500元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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