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文昌管理所
系方式:0839-581211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苍溪县白山乡蚕丝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苍溪县白山乡建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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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148.8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38.92㎡ |
公共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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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文昌管理所
2023年10月23日